各县区商务局、各有关企业:
为全面落实国务院《关于搞活流通扩大消费的意见》、《省政府关于搞活流通扩大消费的实施意见》和《安徽省电子信息产业调整和振兴规划》,进一步扶持中小商业企业发展,提升合肥整体信息化服务水平,打造现代服务业基地,市商务局将依托中国便民信息服务平台www.35114.gov.cn(www.35114.cc)资源优势,整合全市商务信息资源,建设完善商业信息服务平台,为市民提供方便快捷的商业服务信息,为企业开拓市场、扩大经营,为领导决策服务。具体通知如下:
一、申请条件
1、经商务局备案,具有经营资格并在本市登记注册的商业企业法人(以下简称本市商业企业);
2、企业履约记录良好,在经营中遵守国家各项经济政策;
二、申请材料及审核程序
1、单位盖章、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的书面申请。内容包括:申请网站建设、公司名称、通信地址、联系人、联系电话、电子信息地址等。
2、公司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或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企业预登记证明。
3、公司概况。包括:公司基本情况,用人需求……
4、信息安全保障措施。包括:
(一)单位盖章、法人代表签署的信息安全责任书
(二)信息安全保密管理制度
(三)信息发布审核制度
(四)发送信息记录的保存措施和保存时间(要求满足法规中规定的至少60日的要求,保证有关部门查证时予以提供)
(五)信息安全管理领导岗位和一般岗位的设置、人员情况和联系方式
(六)信息安全管理领导岗位和一般岗位人员必须定期参加信息安全管理相关法律法规知识培训
5、证明公司信誉的有关材料
6、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的公司依法经营网上业务的承诺书。
三、资金的来源及支出范围
由合肥市商务局为符合本通知规定条件的企业提供相应的建站补贴支持,帮助全市中小商业企业统一建立网站、推广,企业自行支付自助建站以外的相关技术服务费用。
四、市商务局对企业和项目情况进行监督和检查。对报送虚假文件以及拒绝相关部门对项目的监督、检查或对相关部门的监督和检查不予配合的企业,在其违规行为所造成的负面影响完全消除前,不能再申请本通知规定的事项。对在执行本通知过程中出现的违规行为,将建议有关部门对企业或相关负责人和直接责任人进行处理;构成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五、本通知自印发之日起实施,由市商务局负责解释。
二00九年五月二十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