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蜀山区商务局党风廉政建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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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09-01-01 10:18 文章来源:合肥市蜀山区商务局 |
| 文章类型:原创 内容分类:政策 |
党风廉政建设制度
一、认真贯彻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健全组织,制定计划,落实责任,半年研究一次,做到与经济业务工作一起部署、检查、考核和总结。
二、认真贯彻中央、省、市、区关于党风廉政建设的规定,坚持从严治党、廉政行政。
三、认真组织党员干部学习党纪法规,切实加强对党员干部的遵纪守法教育。
四、认真执行《中国共产党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和《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守则》,切实做到廉洁自律。
1、禁止利用职权和职务上的影响谋权不正当的利益。
2、不得接受有关单位和个人的现金、有价证券和支付凭证。
3、不得收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礼品馈赠。
4、不准搞脱离实际、沽名钓誉的“形象工程”、“政绩工程”。
5、禁止私自从事营利性活动和经商办企业。
6、严禁以开会、培训、考察、学习、研讨、招商、参展等名义用公款变相旅游。
7、禁止借选拔任用干部之计谋取私利。
8、禁止利用职权为亲友及身边工作人员谋取利益。
9、不准在公务活动中接受超标准接待或实施超标准接待,每半年公布一次公务接待费用使用情况。
10、不准违反规定配备和使用公务用汽车。
11、不准用公款配备、使用住宅电话、电脑、移动通讯工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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