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蜀山区商务局民主生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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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09-01-01 10:17 文章来源:合肥市蜀山区商务局 |
| 文章类型:原创 内容分类:政策 |
民主生活会制度
党员领导干部除自觉参加所在党支部的组织生活以外,还必须积极参加领导班子定期召开的以思想交流、统一认识、开展批评自我批评、进行工作总结等为中心内容的民主生活会。
一、党员领导干部民主生活会时间安排:原则上每年两次,安排在六月、十一月份;如遇特殊情况,可适当增加次数,需要延期的报上级党委同意后实施。
二、党员领导干部民主生活会内容和议题:基本内容主要就以下问题进行检查、总结、统一认识,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情况;加强领导班子自身建设、实行民主集中制情况;艰苦奋斗、清正廉洁、遵纪守法情况;坚持群众路线、改进领导作风、深入调查研究、密切联系群众情况;其他重要问题。
三、党员领导干部民主生活会的准备:领导班子成员在会前必须做好参会准备。准备工作包括根据区委的要求,结合本单位工作和领导班子中存在的主要问题,确定中心议题;采取书记与班子成员谈心,班子成员互相谈心等多种形式,广泛征求党内外群众的意见和建议,归纳整理在会议上通报;确定召开会议的日期,并提前通知到会人员准备工作;提前一周报告区纪委、区委组织部,以便上级派人参加会议。
四、党员领导干部民主生活会由局党委书记或党委书记委托其它领导召集和主持。主要负责人要做到三带头:会前带头准备发言提纲;会上带头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引导班子成员畅所欲言;会后带头整改。领导班子成员都要围绕会议中心议题实事求是准备发言提纲,并踊跃发言和积极整改;领导干部之间要互相谈心、沟通情况、交换意见,达到真诚团结,共同做好工作。
五、党员领导干部民主生活会的报告于会后15天以内,要书面向上级党委报送会议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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